2011 年 - 稅務優惠
-- 減收全體就業市民25%的職業稅,免稅額由95,000元增至144,000元 -- 免收所有營業稅 -- 豁免繳納所有低於100元之地租 -- 免收保險合約及銀行業務之印花稅 -- 各酒樓、餐廳亦繼續免納旅遊稅 -- 豁免房屋稅3,500元 -- 所得補充稅可課稅的年收益豁免由32,000元增至200,000元 -- 未擁有不動產 (僅限於居住單位)的澳門永久居民於購買不動產時,可獲首300萬元不動產之相應財產轉移印花稅豁免
2010 年 - 稅務優惠
-- 減收全體就業市民25%的職業稅,免稅額由95,000元增至120,000元 -- 免收所有營業稅 -- 豁免繳納所有低於100元之地租 -- 免收人壽保險及非人壽保險印花稅及銀行手續費印花稅 -- 各酒樓、餐廳亦繼續免納旅遊稅 -- 豁免房屋稅3,500元 -- 所得補充稅可課稅的年收益豁免由32,000元增至200,000元 -- 未擁有不動產 (包括工商業及居住單位)的澳門永久居民於購買不動產時,可獲首300萬元不動產之相應財產轉移印花稅豁免 (僅限於居住單位)
2009 年施政報告 - 稅務減免項目
-- 減收全體就業市民25%的職業稅,免稅額由95,000元增至120,000元 -- 免收所有營業稅 -- 免收小販牌照費 -- 免收街市攤檔租金 -- 免收人壽保險及非人壽保險印花稅及銀行手續費印花稅 -- 各商戶繼續免納招牌稅 -- 各酒樓、餐廳亦繼續免納旅遊稅 -- 豁免房屋稅3,500元 -- 所得補充稅可課稅的年收益豁免由32,000元增至200,000元 -- 未擁有不動產 (包括工商業及居住單位)的澳門永久居民於購買不動產時,可獲首300萬元的不動產轉移印花稅豁免 (僅限於居住單位)